各相關(guan) 出口企業(ye) :
2012年2月14日,歐盟發布立案公告稱,對我手推車反傾銷案發起部分期中複審調查,調查限於傾銷範圍。
根據立案公告,涉案產品對應歐盟海關稅號為84279000與84312000。歐委會認為有足夠表麵證據證明涉案產品傾銷有所增加,目前情勢出現較大變更,因此依職權主動提起部分期中複審調查。
根據歐方公告,鑒於涉案出口企業數量可能眾多,歐方決定適時采取抽樣調查方法。歐方要求所有出口生產商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提交抽樣申請,否則將被視為不合作企業。被抽樣的企業以及申請單獨審查的企業,將被要求填寫市場經濟待遇申請表和大問卷。立案公告同時強調,如果涉案出口企業在調查中未充分合作,歐委會將采用可獲得事實進行裁定,結果可能對相關當事方不利。
請各企業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積極應訴。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我會聯係。
我會聯係人:法律服務部 施進 劉鵬旭
聯係電話:010-58280853/52 傳真:010-5828085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