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當局於(yu) 2012年12月13日發布第1640/2012號法規,禁止製造、裝配和進口額定功率不高於(yu) 21kW且使用臭氧層消耗物質氯二氟甲烷(Chlorodifluoromethane,HCFC-22)的家用空調。法規於(yu) 2013年6月30日生效。阿根廷在商業(ye) 領域對該設備的禁令將於(yu) 2013年9月30日起實施。
據了解,此次法規包括無管空調、緊湊型窗式或壁掛式空調、分體(ti) 式空調、便攜式空調、管道式空調。此外,HCFC-22於(yu) 2013年1月1日起禁止在阿根廷銷售。不過,家用空調的製造及裝配方將允許在2013年4月30日前進口HCFC-22,但進口量不得超過2011年生產(chan) 商或裝配方購買(mai) 製冷劑總量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