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重大!動力電池出口歐盟要求持“電池護照”!

來源:焦點視界 時間:2023-08-25 分享:

我國企業(ye) 如何應對嚴(yan) 苛標準挑戰?

《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於8月17日正式生效。

該法規中引人注目的一點,是自2027年起,動力電池出口到歐洲需要持有符合要求的“電池護照”,記錄電池的製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跡、供應鏈等信息。此舉將對中國動力電池企業出口歐洲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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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鍵時間節點

電池護照、碳足跡披露、可再生原材料使用比例要求等條例的執行進程是《新電池法》的核心,關鍵節點如下:

  • 2025年2月18日起,電動汽車電池碳足跡將強製執行;
  • 2026年2月18日起,可充電工業電池碳足跡強製執行;
  • 2027年2月18日起,大於2kWh的可充電工業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的電池護照強製執行,輕型運輸工具電池、便攜式電池可拆卸和更換強製執行;
  • 2028年8月18日起大於2kWh的可充電工業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的可再生原材料占比要求強製執行。

歐盟電池法規適用於所有類型的電池,包括工業應用和電動汽車電池,要求涵蓋回收、標簽和盡職調查。歐盟電池法規取代了現行的歐盟電池指令(2006/66/EC)。

它有三個主要優先事項:透過製定電池產品、工藝、廢電池和回收物的標準化規則來加強內部市場;推進循環經濟;減少電池在整個生命周期中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重點關注供應鏈。

電池出口廠商需披露從上遊礦產、材料到電池生產、回收以及再利用各環節的碳排放數據。電池信息披露如下:

1. 電池必須加貼符合環保要求的“CE”標誌。

2. 到2026年,進入歐洲市場的動力電池和工業電池、輕型交通工具電池須持有數字電池護照,電池護照必須包含:電池基本信息,價值鏈主體信息,可持續性與循環性信息和性能與耐久性信息。電池護照是記錄電池全生命周期數據的工具,目的是增加電池價值鏈透明度與數據可信度,提高電池可持續性。

3. 設置電池電子信息交換係統,讓監管者、消費者和分銷商獲得查看電池信息的訪問權限。

後續歐盟還將會對碳排放進行分級,並設定相關閾值,並要求電池在2027年7月達到相關碳足跡的限值要求。碳排放的相關要求或將強製出口企業進行零碳轉型,在生產技術上將向著高效低能耗、環保低碳等方向進行革新。

《新電池法》對可再生材料使用比重要求逐年提高,法案生效後的5個月內,電池隨附技術文檔應包含各型號電池的活性材料廢物中回收鈷、鉛、鋰、鎳的數量信息。2031年可再生材料使用比重達到:鈷16%,鉛85%,鋰6%,鎳6%,到2036年要到達:鈷26%,鉛85%,鋰12%,鎳15%。

在使用階段,對電池中的重金屬汞、鎘、鉛含量進行控製,設定限值。

除此之外,2025年8月開始,向市場投放電池的經濟運營商需要遵守盡職調查要求,這與其他供應鏈立法類似。這包括驗證電池所用原材料的來源,確定內部責任,以及對電池盡職調查政策的第三方驗證。經濟運營商不遵守規定可能會被限製或禁止電池供應市場,並受到成員國的具體製裁。

挑戰與(yu) 機會(hui)

韓國市場調研機構SNE Research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在全球動力電池市場的份額已超60%。

2023年上半年,全球新登記動力電池裝車量為304.3GWh,同比增長50.1%。其中,中國企業仍然占據六席,分別為寧德時代、比亞迪、中創新航、億緯鋰能、國軒高科以及欣旺達,總市占率高達62.6%。

僅從歐洲市場來看,SNE Research數據顯示,過去四年中國在歐洲的動力電池裝機占比持續提升,2019-2022年分別為11.8%、16.8%、22.6%、34%。

一位動力電池領域的專業人士表示,“歐盟《新電池法》對中國電池行業帶來的壓力是顯而易見的。”

業界人士認為,《新電池法》實施後,我國電池企業出口歐洲,至少要跨越三道障礙:

  • 一是補足和完善碳足跡聲明;
  • 二是滿足歐盟對電池材料的回收與再生利用要求;
  • 三是應對電池護照中信息披露的挑戰。

三大挑戰的出現,必然導致中國動力及儲能等電池進入歐盟市場成本增加、難度加大,新電池法甚至在有些地方被解讀為歐盟的“綠色貿易壁壘”。

目前一部分中國企業選擇主動迎接挑戰,包括寧德時代、遠景動力、中創新航、億緯鋰能、蜂巢能源、孚能科技、國軒高科、欣旺達等中國電池企業都已在部署零碳轉型戰略,探索電池碳足跡、數字電池護照、回收材料及溯源等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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