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3-26 00:00:00
3月18日,上海市工商局發布電動自行車質量監測結果。監測共涉及全市21家經銷企業經銷的21個批次的電動自行車,經檢測,合格的12個批次,不合格的9個批次,合格率僅為57.1%。據介紹,檢測不合格的產品均存在產品功能、整車重量、最高車速和把立管靜負荷等多項指標不合格。
一、產品功能不符合要求,有9個批次,占不合格商品總數的100%。根據國家標準,所謂的電動自行車應為以蓄電池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具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而監測中發現,9個批次的不合格產品在設計時就沒有考慮腳蹬、鏈輪曲柄、鏈條和飛輪組成的人力驅動係統,完全喪失了自行車的功能。
二、整車重量超標,有9個批次,占不合格商品總數的100%。如由上海燕兵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經銷的標注為上海方敏五金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鹿貝爾”規格型號為TDR01Z(生產日期為2008年11月)的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為73.4kg,遠遠超過國家標準應不大於40kg的規定。整車重量超標容易導致車輛的運動慣性增大,行駛中的安全隱患加大。
三、最高車速超速,有5個批次。標準規定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KM/H,監測中發現,由上海奉賢區天旺自行車商店經銷的標注為“賽秀”牌規格型號為“尊豪”(生產日期為2008年10月)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可達32KM/H,超過標準的60%。此外,該車的整車重量達到了67.2kg。車速過快,消費者行駛中不易控製,且車輛本身的強度無法承受,極易造成安全事故。
四、立管靜負荷不達標,有4個批次,主要表現為車輛的立管無法承受一定的承載力(標準規定應不低於2000N),從而造成斷裂。
工商部門公布的不合格產品為:
上海團商商貿有限公司第二車行銷售、上海綠超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超”TDL258Z(2008年10月18日)電動自行車;
上海市金山區城宣電動車經營部銷售、上海凱菲特助動車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凱菲特”TDL013Z(2008年9月29日)電動自行車;
上海市奉賢區霖峰電瓶車商店銷售、無錫豪順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豪順”TDP11Z(2008年11月20日)電動自行車;
上海燕兵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銷售、上海方敏五金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鹿貝爾”TDR01Z(2008年11月10日)電動自行車;
上海團商商貿有限公司第二車行銷售、無錫市魯先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川崎廣本”TDR08Z(2008年9月25日)電動自行車;
上海市奉賢區紅烽車行銷售、江蘇無錫嘉圓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嘉圓”TDR-11(2008年8月13日)電動自行車;
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勇飛車行銷售、天津天地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牡丹”電動自行車;
褚光歡銷售、上海相知緣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千禧馬”TDR08Z(2008年9月18日)電動自行車;
上海市奉賢區天旺自行車商店銷售、無錫市佰通電動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賽秀”尊豪(2008年10月24日)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