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8-10 00:00:00
據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網站近日消息,美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日前在《聯邦紀事》刊登通告,正式暫緩執行主要供12歲或以下兒童使用的自行車、嬰幼兒三輪手推車和自行車拖車的若幹類零部件含鉛量限製,直至2011年7月1日。
暫緩令適用於多種零部件,例如輪胎氣門嘴、輻條、製動杆及製動杆套管,這些零部件以合金製造,包括含有最多0.35%鉛的鋼、含有最多0.4%鉛的鋁及含有最多4%鉛的銅。暫緩令涵蓋在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製造的上述產品。暫緩令亦將適用於任何另外出售,作為上述零件替換品的金屬零件,條件是該替換品的含鉛量不高於原裝零件。
受惠於暫緩令的生產商,須於8月31日前向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提交報告,列述在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期間生產的每個有關產品型號。對於每個型號,生產商須說明每月的產量,並羅列每種兒童可接觸到的金屬製零部件、每件零部件的物料規格,以及每件零部件的含鉛量(以百萬分率ppm計算)。
受暫緩令保障的生產商,須於2009年12月31日前向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提交詳盡計劃,說明打算如何及何時減少人們接觸含鉛量超過300ppm的零部件的機會。計劃須列明生產商打算采取什麽步驟,在未來的生產活動中盡量減少兒童接觸鉛成分的機會,以及達到這些目標的預計時間表。生產商應說明,假如加快推行有關措施,會否引致任何影響安全的不良效果。若車輛曾於2009年1月28日後進行改動,以減少某些零部件的含鉛量或防止人們接觸到某些零部件,生產商應扼要說明有關改動及改動日期。生產商如欲延長押後執行期,須於201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聯邦紀事》通告指出,暫緩令不適用於生產商庫存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