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3-19 00:00:00
日前,已有多個世貿組織成員,甚至包括從未參加過世貿組織爭端案件的成員,均申請作為利害關係第三方加入中美反傾銷與反補貼措施爭端案。
世貿組織相關人士表示,如此之多的成員關注本案,主要是基於以下原因:(1)本案的特殊性;(2)可能形成對待國有企業(SOEs)進口產品的先例;(3)獲得如何適用貿易救濟法合法限製來自中國的進口產品的寶貴經驗。
截至目前,申請作為利害關係第三方加入本爭端的世貿組織成員已有14個,分別為:阿根廷、澳大利亞、巴林、巴西、加拿大、歐盟、印度、日本、科威特、墨西哥、挪威、沙特阿拉伯、中國台灣以及土耳其。
2009年3月11日,專家小組宣布將對本案進行審理。來自新西蘭的David Walker將作為本案專家小組的主席,來自南非的Thinus Jacobsz和來自牙買加的Andrea Marie Brown也將作為本案專家小組成員參與審理。
在本案中,中方主要就美國對原產於中國的標準鋼管、矩形鋼管、複合編織袋和非公路用輪胎采取的反補貼和反傾銷措施提出質疑。
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張向晨表示,“本案的爭論點在於美國對華進口產品重複適用了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而這也正是許多世貿組織成員對該案感興趣的原因所在……”張向晨同時指出,中國入世文件中有一項“特別規定”,即允許世貿組織成員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地位國家。但該承諾的整個邏輯解釋應該是:如果一成員將中國視為市場經濟國家,則可以對華適用反補貼措施,否則其僅能適用反傾銷措施,兩種措施不能同時適用。而目前美國並未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當然,申請作為第三方參與本案的世貿組織成員的興趣點各有不同。有些成員參與本案主要是想知道中國的國有企業(SOEs)是否屬於《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1條所定義的“公共機構”(public bodies),此前從未作為申訴方、被訴方或第三方參與過世貿組織爭端案件的巴林、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尤其如此。而加拿大、歐盟、墨西哥以及阿根廷則更希望通過本案獲得對進口自中國的產品同時適用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的“能力”。
此外,也有一些作為第三方參與本案的成員,可能是支持美國對華同時適用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但反對美國所適用的措施的某些具體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