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3-09 00:00:00
日本經濟、貿易和工業大臣日前稱,該國議會目前正在修改有關法律,這樣企業在購買家庭太陽能設施所發剩餘電力時得多花錢。
這可以看做政府對待該事的信號,但修改的具體內容尚未透露。由於要增加消費者和公用事業公司的負擔,它容易引起爭論。
日本的目標是到2020年把太陽能發電裝機水平在2005年基礎上增加10倍,2030年30倍,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公用事業公司要加強電網力量,安裝高效電池吸收來自太陽不斷變動的能量。日本旨在保證太陽能剩餘發電電價10年,以鼓勵家庭太陽能發電者把剩餘電力送入電網,他們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長期保護性分類電價。
德國是世界最大的太陽能市場,它得益於長期保護性分類電價,覆蓋麵為所有新能源發電,目前已經實施數年。
日本的係統隻集中在家庭或工廠太陽能剩餘電力。日本經貿工大臣稱,他們建立一套太陽能發電新係統,這對日本是獨特的。其保證價高於目前自願饋入電網剩餘電力電價的兩倍,目前該電價為每千瓦時23-24日元。引入該係統的成本最終將轉移到消費者身上,導致每個家庭電費每月上漲100日元。
這位官員稱,大量使用太陽能減少相關成本時,固定價格將下降。
在去年三月結束的上個財政年度,日本太陽能發電192萬千瓦,80%來自私人家庭。日本發現太陽能設備需求下降,原因是2006年三月取消太陽能設備購買補貼,也挫傷太陽能電池板生產公司投資研究和擴大海外市場的積極性。
日本政府從今年1月重新恢複太陽能設備購買補貼。政府計劃在今年四月開始的新的財政年度,每千瓦太陽能電池板補貼7萬日元,以促進太陽能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