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輕工業網
時間:2013-07-10 00:00:00
建議盡快修訂出台與我國電動自行車發展和消費需求相適應的新標準;研究製定電動自行車售後服務“三包規定”;呼籲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電池生產企業,嚴格規範組織生產,全力做好電池有效回收。7月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國際銅業協會、中國自行車協會3機構共同發起倡議,建議行業管理部門加大對廢舊電池的回收監管力度,出台相應的鼓勵回收措施,使之成為都市出行新動力。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過1.45億輛,行業年產值近600億元。然而,伴隨著這個產業的快速發展,另一個現狀卻令很多業內專家深感擔憂:政府監管無力,相關標準滯後。專家呼籲,電動自行車急需各方關注和製定相關標準。
七成消費者稱電動車電池續航短
對電動自行車質量問題的選項中,72.6%的消費者認為電池續航裏程過短;62.2%的消費者認為電池質量問題最為突出。7月2日,中消協、國際銅業協會聯合發布的《電動自行車消費網上調查報告》顯示,近半數受訪者認為騎乘電動自行車可減少擁堵,降低城市噪音汙染。與會專家同時呼籲,我國應盡快建立起對電動自行車廢舊鋰電池的回收機製。
調查報告顯示,11084份有效問卷中,擁有電動自行車的受訪者占88.4%,六成多受訪者使用電動自行車作為上下班代步工具。
在製約電動自行車發展因素的調查方麵,70.6%的受訪者認為電池質量及壽命存在問題。而在對電動自行車售後服務的評價中,隻有45.5%的受訪者表示購買電動自行車時,商家就廢舊電池的回收或更換曾經特別說明。
電池多被個體高價回收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理事長王敬忠認為,電池是發展電動自行車關鍵的一環,鉛酸電池技術上非常成熟,但回收再利用卻是個大問題。
目前,市場上的鉛酸電池大部分是被個體工商戶回收後,賣給小的鉛酸生產企業,重新加工熬製過程中,鉛煙、酸液等隨意排放,對環境汙染嚴重。
中國自行車協會副理事長陸金龍說,鉛酸電池中的鉛是重金屬,容易汙染環境。目前現狀是,正規企業收不回來,卻被很多個體戶、零散小企業搶占,從消費者處高價回收後,賣給小企業小作坊,在處理過程中沒有任何保護設施,產生鉛煙和鉛渣,破解外殼時產生大量廢酸液,這種作坊式的回收處理帶來嚴重汙染。
在王敬忠看來,電動自行車電池應像家電、家具一樣,實行“以舊換新”,電池報廢後可到正規經銷商處換新電池,價格不僅便宜,甚至還可給予補貼,解決回收難題。
維權及安全問題被熱議
近年來,因為缺乏電動自行車“三包”規定,電動自行車投訴量一直高燒不退。
記者了解到,售後部門執行的“三包”規定都是各廠家自行規定的。消協在調解電動車糾紛時找不到詳細的理賠條款,因而電動自行車維權成為消費維權中的難題。
據介紹,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容量,會隨著使用將會逐漸減小,但在一年的保修期內,電池容量到底減小多少屬於正常範圍,並無明確的規定。
而且,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三包”),電動自行車並不在實施“三包”的商品的目錄中,目前消協在處理電動車“三包”投訴案例時,主要還是依據《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是,這兩項規定對於電動車來說還不夠具體。
專家認為,目前國家有關電動自行車的“三包”標準尚未出台,一些電動自行車廠家依然擁有“最終解釋權”。這樣,當消費者與廠家、經銷商一旦發生爭議,既沒有處理依據,也沒有理賠條款,致使消費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護。
此外,作為一種新型的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在帶給百姓方便實惠的同時,也帶來一係列的社會問題。例如,近年來,全國因電動自行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交通事故的比例正成倍增長,而且在這些事故中,近九成死亡者是電動車的駕駛人。專家稱,目前,我國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方式,沒有完全適應我國的國情,沒有很好地解決電動自行車帶來的日益嚴重的安全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交管係教授劉建軍教授認為,任何一種成熟的交通安全工具,都應該經曆很嚴格的檢驗,包括它的質量、安全標準,而不應該是不加管理自由地生長。他說,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安全、環保方麵的缺陷和對城市道路交通的影響是可以預見的。他認為,大城市更適合大力發展地鐵和公交等公共交通,而不是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