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自行車協會網
時間:2014-03-03 00:00:00
年產銷量達3500萬輛,社會保有量約2億量,如此龐大的電動自行車市場,其行業標準卻已沿用15年,其間多項內容已無法跟上新形勢新變化。在22日於北京舉行的2014年中國電動車發展高層聚智峰會上,業界呼籲,電動自行車業已成規模,近年來在技術、受眾等方麵謀求“華麗轉身”,亟須出台行業新標準。
據介紹,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一直沿用國家標準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盡管該標準對行業發展起過積極作用,但難以適應時代發展趨勢,局限性越來越明顯。
與會人士認為,電動自行車相關政策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指標等方麵的修改、修訂滯後,製約和阻礙電動自行車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尤其是政策上保守和產品技術標準落後,使整個產業陷在低質化競爭中難以破局。
比如,老版標準中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 km/h、整車重量不大於40 kg、電動機功率不大於240 W。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認為,這些核心技術指標已不能滿足廣大城鄉消費者的實際需求,同時,對於製動、阻燃、防火、絕緣等安全性能技術指標,都遠遠滯後於市場和管理的要求,與歐美發達國家的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相比,車速指標明顯落後,車重指標極不合理,不利於國際市場開拓,需作全麵科學修訂。
張天任告訴記者,根據有關規定,標準複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但因多方麵原因新版標準曆經15年至今仍未修訂出台。這種複雜和嚴重滯後的不正常局麵,勢必對國內電動自行車產業轉型升級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業內人士並透露,由於私自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的現象比比皆是,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執法,目前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95%以上“超標”。年前,廣東、雲南、上海等地相繼出台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限期禁銷售、禁上牌,甚至禁生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需參照摩托車有關管理規定。
中國自行車協會理事長馬中超也認為,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電動自行車從1998年產銷量5.8萬輛,發展到2013年產銷量3500萬輛左右、從業人員200多萬人,現社會保有量達2億輛之多,但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剛性需求和市場空間依然存在。他強調,舊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已無法適應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發展,新國標修訂迫在眉睫。
值得注意的是,出台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還需多部門聯動,統籌多方利益。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趙建和在會上指出,製訂新國標時,一定要拿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管理執行辦法,分清權責,盡量讓各相關方都滿意,否則,電動自行車的交通管理出口全在公安部門,交警要解決所有電動自行車上路遇到的問題,壓力很大。
與會人士還表示,電動自行車作為低碳、環保、便捷的綠色節能交通工具,百姓短途代步出行不可或缺,已成為我國構建和諧、低碳、文明環境的重要交通產品,出台“新國標”對於電動車產業發展也深具意義。“從技術發展趨勢和技術成熟角度來看,電動自行車是電動汽車的前身,是電動汽車的練兵場,因為隻有電動自行車發展成熟、規模壯大,才可能更好地發展電動汽車。”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理事長韓作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