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市自行車協會網
時間:2015-11-27 00:00:00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電動自行車及充電器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本次監督抽查49家電動自行車受檢單位生產、銷售的73批次產品,發現存在不合格項目產品48批次。抽檢的8批次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全部不合格。
據介紹,本次抽查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對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否決項目:最高車速、製動性能,重要項目:整車質量(重量)、腳蹬間隙和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進行了檢測。
此次任務共抽查了49家電動自行車受檢單位生產、銷售的73批次產品,發現存在不合格項目產品48批次;抽查了8家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充電器受檢單位生產、銷售的8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8批次。
在該局公布的《2015年深圳市電動自行車及充電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名單》中,共有12家深圳企業上榜,其中包括深圳市九洲龍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洲鈴電動自行車”,不合格項目為最高車速、製動性能、限速裝置;深圳市達運友情科技有限公司的電動自行車(友情1號),不合格項目為欠壓、過流保護功能;深圳市圳凱達車業有限公司的“地王電動自行車”,不合格項目為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
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要注意查驗產品標識,保留購買憑證,不改裝電動自行車,不購買安裝有限速裝置的電動自行車,不購買已公告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並注意電動車電池、配件、合格證、使用說明、產品標識信息是否齊全;齊全,包括廠名、廠址、執行標準號(GB1776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標誌和編號、規格型號等信息;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明,發現組裝、改裝、銷售不合格(超速、超重、無生產許可證標誌和編號、無執行標準號等)電動自行車的,可以撥打12315舉報電話舉報。
該負責人還表示,公告中的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必須立即停止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應當負責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