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高達幾千萬元乃至上億元,但實繳資本卻為0元。《工人日報》記者日前采訪發現,一些投資類公司以“0元實有資金”注冊拿到合法營業執照後,再以高注冊資本為“幌子”欺騙投資者投資然後卷款跑路。
按照商事製度改革方案和修改後的公司法的規定,除法定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製的27類企業,其他企業實行注冊資本認繳製。在認繳製下,公司股東在登記時隻需承諾在一定時間內(比如10年或者20年)繳納注冊資本即可。此舉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降低了企業設立門檻。
但記者采訪發現,這項本有利於激勵社會投資熱情、鼓勵創新創業的改革,卻被不法分子利用。在現實中,一些不法分子故意將公司注冊資本設得很高,給人企業很有實力的假象,然後以此為“幌子”欺騙投資者。
2015年7月,新華社曾曝光吉林長春等地一些市民將血汗錢交給一些“注冊資本達數千萬元、但實繳資本為0元”的不法投資管理公司,卻被公司卷走錢財一事。
如今,兩年過去了,此類事件依然存在。今年7月18日,北京鑫星資產管理公司吳江分公司負責人楊某和閔某因非法吸儲近700萬元後跑路,被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記者注意到,該公司宣稱注冊資本為2億元,但實繳資本為0元。
7月19日,記者從北京老年維權服務工作站發布的《老年人防範非法集資十大典型案例》中了解到,涉嫌非法集資的10家投資類公司有8家的注冊資本在2000萬元以上,其中有兩家在1億元以上。但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查詢發現,有3家企業的實繳資本為0元,其他5家企業則沒有公示出資信息。
“一些老人就是看到企業的注冊資本很高,覺得企業有較強的履約能力才選擇投資的。”北京老年維權服務工作站負責人佟麗華說。
對此,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盤和林對《工人日報》記者說,市場準入條件進一步放寬,在便利了企業注冊的同時,也對市場監管提出了新要求。目前無法對投資類公司進行事前監管,但有關部門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監管部門應細致解剖典型案例,分析研究非法集資活動的規律特點、蠱惑手段,並運用大數據等手段開展風險防範和實施有效監管,提前發現苗頭、打早打小,避免更多人受騙。同時,進一步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嚴格落實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等製度,強化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機製,讓其一處違法失信,處處受限。”盤和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