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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關於對原產於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複審調查的公告

來源: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時間:2023-07-13 分享:

【發布單位】貿易救濟局

【發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23年第24號

【發文日期】2023年07月10日

2015年8月19日,商務部發布2015年第25號公告,決(jue) 定自2015年8月19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征收反傾(qing) 銷稅,稅率為(wei) 日本8.0%-9.1%,美國17.4%-41.7%,實施期限2年。

2018年7月10日,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57號公告,決(jue) 定自2018年7月11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繼續征收反傾(qing) 銷稅,實施期限5年。

2020年9月25日,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39號公告,將日本公司的反傾(qing) 銷稅率調整為(wei) 14.4%-31.2%。

2023年4月10日,商務部收到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江蘇亨通光導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藤倉(cang) 烽火光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富通集團(嘉善)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代表國內(nei) 光纖預製棒產(chan) 業(ye) 提交的反傾(qing) 銷措施期終複審申請書(shu) 。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qing) 銷措施,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對中國的傾(qing) 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產(chan) 業(ye) 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求商務部對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並維持對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實施的反傾(qing) 銷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qing) 銷條例》有關(guan) 規定,商務部對申請人資格、被調查產(chan) 品和中國同類產(chan) 品有關(guan) 情況、反傾(qing) 銷措施實施期間被調查產(chan) 品進口情況、傾(qing) 銷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及相關(guan) 證據等進行了審查。現有證據表明,申請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qing) 銷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關(guan) 於(yu) 產(chan) 業(ye) 及產(chan) 業(ye) 代表性的規定,有資格代表中國光纖預製棒產(chan) 業(ye) 提出申請。調查機關(guan) 認為(wei) ,申請人的主張以及所提交的表麵證據符合期終複審立案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qing) 銷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商務部決(jue) 定自2023年7月11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所適用的反傾(qing) 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繼續實施反傾(qing) 銷措施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決(jue) 定,在反傾(qing) 銷措施期終複審調查期間,對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繼續按照商務部2015年第25號公告、2018年第57號公告和2020年第39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產(chan) 品範圍和稅率征收反傾(qing) 銷稅。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qing) 銷稅稅率如下:

日本公司:

1.信越化學工業(ye) 株式會(hui) 社17.0%

(Shin-Etsu Chemical Co.,Ltd.)

2.株式會(hui) 社藤倉(cang) 14.4%

(Fujikura Ltd.)

3.住友電氣工業(ye) 株式會(hui) 社31.2%

(Sumitomo Electric Industries, Ltd.)

4.古河電氣工業(ye) 株式會(hui) 社31.2%

(Furukawa Electric Co.,Ltd.)

5.其他日本公司31.2%

美國公司:

1.康寧公司41.7%

(Corning Incorporated)

2.OFS-費特有限責任公司17.4%

(OFS Fitel,LLC.)

3.其他美國公司41.7%

二、複審調查期

本次複審的傾(qing) 銷調查期為(wei)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產(chan) 業(ye) 損害調查期為(wei)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複審調查產(chan) 品範圍

複審產(chan) 品範圍是原反傾(qing) 銷措施所適用的產(chan) 品,與(yu) 商務部2015年第25號公告、2018年第57號公告和2020年第39號公告公布的反傾(qing) 銷措施所適用的產(chan) 品範圍一致,具體(ti) 如下:

中文名稱:光纖預製棒。

英文名稱:Optical Fiber Preform或Fiber Preform。

產(chan) 品描述:光纖預製棒是具有特定折射率剖麵並用於(yu) 製造光導纖維的石英玻璃棒。

主要用途:主要用於(yu) 製造光導纖維。製造出來的光導纖維用於(yu) 各類光纜結構進行光信號傳(chuan) 輸。

該產(chan) 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70022010。該稅則號下進口產(chan) 品直徑小於(yu) 60毫米的除外。

四、複審內(nei) 容

本次複審調查的內(nei) 容為(wei) :如果終止對原產(chan) 於(yu) 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製棒實施的反傾(qing) 銷措施,是否可能導致傾(qing) 銷和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

五、登記參加調查

利害關(guan) 係方可於(yu)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日內(nei) ,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傾(qing) 銷期終複審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guan) 係方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國出口或進口本案被調查產(chan) 品的數量及金額、生產(chan) 和銷售同類產(chan) 品的數量及金額以及關(guan) 聯情況等說明材料。《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

利害關(guan) 係方登記參加本次反傾(qing) 銷調查,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shu) 麵版本。電子版本和書(shu) 麵版本內(nei) 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本公告所稱的利害關(guan) 係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qing) 銷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個(ge) 人和組織。

六、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guan) 係方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56)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shu) 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guan) 係方可通過相關(guan) 網站查詢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案件公開信息。

七、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guan) 係方對本次調查的產(chan) 品範圍及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及其他相關(guan) 問題如需發表評論,可於(yu)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nei) 將書(shu) 麵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八、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qing) 銷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抽樣、聽證會(hui) 、現場核查等方式向有關(guan) 利害關(guan) 係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為(wei) 獲得本案調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利害關(guan) 係方發放調查問卷。利害關(guan) 係方可以從(cong) 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調查問卷。

利害關(guan) 係方應在規定時間內(nei) 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九、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guan) 係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shu) 麵版本。電子版本和書(shu) 麵版本內(nei) 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利害關(guan) 係方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guan) 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並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guan) 係方應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yi) 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guan) 係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guan) 係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wei) 公開信息。

十、不合作的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qing) 銷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guan) 係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guan) 資料。利害關(guan) 係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guan) 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nei) 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yan) 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十一、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23年7月11日開始,應於(yu) 2024年7月11日前(不含本日)結束。

十二、商務部聯係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dong) 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進口調查一處

電話:0086-10-65198176、65198435

傳(chuan) 真:0086-10-65198172

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https://trb.mofcom.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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