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汇会员登录平台官网
News & Information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
關(guan) 於(yu) 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3號
現將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本公告所稱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是指高新技術企業(ye) (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製造業(ye) 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ye) 是指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ye) 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ye) 。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具體(ti) 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門會(hui) 同同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確定。
二、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5%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cong) 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三、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按照現行規定計算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以下稱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後,區分以下情形加計抵減: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於(yu) 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yu) 零,且大於(yu)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cong)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3.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yu) 零,且小於(yu) 或等於(yu)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四、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並計提。
五、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wei) 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wei) 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勞務和發生跨境應稅行為(wei) 的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六、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應單獨核算加計抵減額的計提、抵減、調減、結餘(yu) 等變動情況。騙取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或虛增加計抵減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guan) 規定處理。
七、先進製造業(ye) 企業(ye) 同時符合多項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可以擇優(you) 選擇適用,但在同一期間不得疊加適用。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9月3日